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教堂感想一二


聖誕假期幾天下來,在不同場合,陸續有許多教堂的討論。

最早是聖誕夜那天,出發到教堂前,法蘭克嫂嫂
Dörte的父親忽然提到,近來一波'謠言'引起的廣泛討論,說教堂的位子將優先保留給'屬於教堂的人';不屬於教堂的人,如果教堂的座位全滿了,便可能沒有位子坐。

'屬於教堂'是什麽意思呢?原來在德國必須要交宗教稅。每個月30歐元左右,依地區不等。許多人不願意繳宗教稅或不同意教堂花錢的方式,所以就'退出'了教堂,便可不再繳宗教稅。
在德國
這樣的人越來越多; 而上教堂的人越來越少。
雖然依統計
德國仍有1/3的人信天主教1/3的人信基督教; 而1/4的人是不屬於任何教派的。

那晚出發前的討論便是
教堂要如何檢查呢?難不成在門口要求大家提供宗教稅繳交證明?
想到這樣計較
便有點掃興。
當然,這也許只是繼續引發討論的謠言。

'不屬於教堂'還有另外一個後果
那便是你不能成爲'教父'(god father)或'教母'(god mother)

'教父母'通常是在新生兒受洗時
透過教會的儀式確認;如果有一天孩子的父母不幸離開了教父母便會承擔父母的角色養育孩子。

Carsten希望法蘭克能夠當Hahn寶寶的教父;Dörte則選了她的哥哥當作Hahn寶寶的教父。
沒想到,這才發現, 兩個教父候選人都已經'不屬於教會'了。嚴格來説
是不具備當教父的資格的。

法蘭克這個'教父',不管怎樣都會承擔照顧Hahn寶寶的責任,其實一點也不需要教會的認證。

今天早上,聖誕節過後第一天送報,Mama Hahn讀到,聖誕夜,Holzminden的教堂拒絕讓一個流浪漢進教堂參加彌撒
真正原因不詳但'宣稱'原因爲: "我們不能讓到教堂來參加彌撒的人遇到'站在一個流浪漢身邊參加彌撒'這樣的事"。(we can't let the people came for the missa felt that they had to stand next to the homeless man")

我們三人都頗不以爲然。除非這名流浪漢喝醉酒可能擾亂彌撒的進行,不然,教堂實在沒有理由拒絕他。教堂不是應該隨時敞開大門,伸開雙臂,幫助人們接近上帝, 感受主的愛和恩寵?

記得歷史課本上不是有說,中古時期的教堂是避難所,接濟貧窮和需要幫助的人嗎?(for the poor and the unfortunate) 怎麽現代社會要交錢才能進教堂才有位子坐? 那天會不會不止流浪漢進不了, 人人都得買門票才能禱告?

也剛好是當天早上,我們和報紙一起收到了來自烏茲別克斯坦(Uzbekistan) 的信。
每隔一段時間, SOS會寄來附有法蘭克資助的小男孩的照片和近況。

法蘭克不屬於教堂
沒有繳宗教稅。
他一個月捐31歐元給SOS Children Village,讓Rustamov可以上學。
這便是他交的宗教稅吧。


這是西班牙Tarragona 的教堂。(the church at Tarragona, Spain)

這是Hoxter的教堂。(the church in Hox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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